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
【打印】
【页面调色板
】
发布时间:2017-07-17
7月14日,慈利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规划局一名热心人士报警称,在她居住地附近捡到一只"猫头鹰",身体虚弱,需要紧急救治。接警后,县森林公安局3位民警迅速赶往报案地将其接回。
民警在县规划局楼下见到了"猫头鹰":体长不足20厘米,与常见猫头鹰有少许差异,面部轮廓不明显,无耳羽簇。羽毛为褐色,头和上下体羽均具细长白色横斑;腹白色,眼睛橙黄机敏,甚是可爱,但身体虚弱无法飞行。
经初步鉴定该鸟为斑头鸺鹠,是鸱鸮科、鸺鹠属的鸟类,栖息于从平原、低山丘陵到海拔2000m左右的中山地带的阔叶林、混交林、次生林和林缘灌丛,于2012年列入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》濒危物种红色名录,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目前该斑头鸺鹠已经在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的救助下得到了医疗养护,下一步将把它移送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进一步救治。
森林公安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在家或者野外发现野生鸟类不要私自处理,更不要食用或进行非法售卖,应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,等候处理。